黄岐文体中心项目——电梯项目华体会官方网站(中国)

发布时间:2019-06-24

 华体会官方网站(中国) 于2019年6月18日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、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及华体会官方网站(中国)网站提交的黄岐文体中心项目——电梯项目(LXHQT-190004)(公开招标)采购公告, 因部分内容修改原因,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/变更:
一、更正事项
1、原招标文件中P59 第一章 资格性文件中资格性文件清单的1.5企业营业执照
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1.6其他资质:
1.5 企业营业执照

事业单位法人证书
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,并具备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,具备从事本项目内容的经营范围和能力; 1份 副本
复印件
加盖公章
1.6 其他资质 1、投标人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;
2、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;
3、投标人若非电梯制造商,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a) 具有有效的经销代理资格证明,经销代理期限应覆盖定点协议期;
b) 具有电梯制造商的授权委托,委托范围须包括电梯的安装、维修。
1份 副本
复印件
加盖公章
 
现修改为:
1.5 企业营业执照

事业单位法人证书
1.     投标人必须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;
2. 投标人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
1份 副本
复印件
加盖公章
 
 
1.6 其他资质 1.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》(电梯);
2.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》(电梯类);
3.投标人若非电梯制造商,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a) 具有有效的经销代理资格证明,经销代理期限应在有效期内;
b) 需提供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;
1份 副本
复印件
加盖公章
 
原招标文件与公告涉及以上内容,均做统一修改,以本华体会官方网站(中国)为准。
特此通知。
其他内容不变。
二、投标(响应)截止时间:2019年7月9日09时30分
三、联系事项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(一)采购人:佛山市南海奇达物业投资有限公司
地址: 佛山南海大沥黄岐鄱阳路138号(原黄岐东区办事处)
联系人: 曹先生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 0757-85920761   
传 真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邮    编:528200
(二)采购代理机构:华体会官方网站(中国)
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
联系人:陈小姐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757-82280298
传 真:  0757-8338333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邮    编:528000
(三)采购项目联系人:陈小姐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0757-82280298
特此公告。
发布人: 华体会官方网站(中国)
发布时间:2019年6月24日